服务热线
常用文件
Common Files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价行发〔2014〕88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规划建设局,韩城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我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继续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在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见附件)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下浮。
二、对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委托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并严格执行国家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反价格垄断执法,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监管,督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严格按业务规程为委托方提供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对未履行合同(协议)规定义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陕西省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基数 | 收费费率(‰) | 备注 | |||||||||||
≤500 万元 | 501—1000 万元 | 1001—3000 万元 | 3001—5000 万元 | 5001—8000 万元 | 8001—10000 万元 | >10000万元 | |||||||||
1 | 工程设计概算编制 (审核) | 项目总投资 | 1.5 | 1.4 | 1.2 | 1.0 | 0.9 | 0.8 | 0.7 | ||||||
2 |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 计价 | 工程造价 | 4.3 | 3.8 | 3.3 | 3.1 | 2.8 | 2.6 | 2.3 | ||||||
3 | 工程量清单计价 (不含清单编制) | 工程造价 | 2.0 | 1.8 | 1.6 | 1.5 | 1.3 | 1.2 | 1.0 | ||||||
4 | 施工图预算编制 | 工程造价 | 3.2 | 3.1 | 2.5 | 2.3 | 2.1 | 2.0 | 1.6 | ||||||
5 | 预︵结︶算审核︵查︶ | (1)基本收费 | 送审 工程造价 | 3.8 | 3.4 | 3.0 | 2.7 | 2.4 | 2.2 | 2.0 | |||||
(2)效益收费 | 核减(增)额 | 5% | |||||||||||||
6 | 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 工程造价 | 10 | 9 | 8 | 7 | 6 | 5 | 4 | ||||||
7 |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 鉴定标的额 | 10 | 8 | 8 | 8 | 6 | 6 | 5 | ||||||
8 | 竣工决算编制(审核) | 项目总投资 | 2 | 1.8 | 1.8 | 1.8 | 1.5 | 1.3 | 1.2 | ||||||
9 | 单独计算钢筋或铁件 | 钢筋、铁件量 | 10元/吨 | ||||||||||||
说 明:
1、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咨询服务按“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同档费率的60%计费。
2、预(结)算审核(查)效益收费由受益方支付。
3、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
5、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举例:
例如:某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总造价60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计算如下:
500×4.3‰=2.15万元;
(1000-500)×3.8‰=1.90万元;
(3000-1000)×3.3‰=6.60万元;
(5000-3000)×3.1‰=6.20万元;
(6000-5000)×2.8‰=2.80万元
合计收费:2.15+1.90+6.60+6.20+2.80=19.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