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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公布《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
浙建价协〔2021〕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清单》(CCEA/GC11-2019)的相关内容,为适应我省建设工程市场需求变化,维护行业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提高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同时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良性竞争,促进我省诚信体系建设,我们组织制定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经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予以公布。
本收费指引根据我省市场实际行情制定,包含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工作内容及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各方主体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参考,实际收费标准在建设工程咨询合同中约定。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51887?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
费率 %
序号 | 咨询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工程类型 | 收费基础 | 造价金额(万元) | ||||||||
100(含)以内 | 100-500(含) | 500-1000(含) | 1000-2000(含) | 2000-5000(含) | 5000-10000(含) | 10000-50000(含) | 50000以上 | ||||||
1 | 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 | 依据建设项目的特征、方案设计文件和相应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或类似工程指标检查资料的完整、合规性,编制投资估算; 审核估算编制依据的适用性,审核费用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合理性。 | 建设工程 | 估算价 | 0.13 | 0.11 | 0.09 | 0.07 | 0.06 | 0.05 | 0.04 | 0.04 | |
2 | 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 | 依据建设项目的特征、初步设计文件和相应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或资料对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及其构成进行编制;审核概算编制依据的适用性,审核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项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合理性,分析概算反映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是否与初步设计方案及可研报告相符。 | 建设工程 | 概算价 | 0.17 | 0.15 | 0.13 | 0.11 | 0.10 | 0.09 | 0.08 | 0.08 | |
3 | 方案优化 | 方案阶段对不同方案进行造价测算并提供优化建议;评估各项经济和技术,比选出投资资源最优配置的方案。 | 建设工程 | 优化节约额 | 5.00 - 10.00 | ||||||||
4 | 施工图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 根据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造价。 | 建设工程 | 预算价 | 0.33 | 0.28 | 0.25 | 0.23 | 0.21 | 0.19 | 0.17 | 0.16 | |
5 |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 |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计价规范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 包括工程量和特征描述,依据地勘资料、招标文件及补遗、招标图纸、现场情况、施工方案、市场价格信息、委托人自身管理水平及报价策略等,编制或审核招标控制价。 | 建设工程 | 控制价 | 0.40 | 0.36 | 0.33 | 0.30 | 0.26 | 0.23 | 0.20 | 0.19 | |
6 | 工程结算编制 | 依据发承包合同、变更文件等进行工程量价调整,编制工程结算造价。 | 建设工程 | 结算价 | 0.33 | 0.29 | 0.25 | 0.21 | 0.21 | 0.17 | 0.09 | 0.09 | |
7 | 工程结算审核 (绩效收费) | 依据发承包合同及变更文件等,审核工程结算造价。 | 基本收费 | 送审造价 | 0.34 | 0.30 | 0.26 | 0.23 | 0.21 | 0.18 | 0.15 | 0.12 | |
绩效收费 | 核增额及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 | 5.00 | |||||||||||
8 |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 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编制或审核竣工决算 | 建设工程 | 项目总投资 | 0.20 | 0.16 | 0.12 | 0.08 | 0.05 | 0.03 | 0.01 | 0.01 | |
9 | 全过程造价咨询 | 前期咨询、投资经济分析、估算编制或审核、概算编制或审核、预算编制或审核、制定造价控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工程预付款和期中结算及其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及汇总过程分阶段工程结算,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 建设工程 | 投资估算 | 1.50 | 1.38 | 1.25 | 1.13 | 0.88 | 0.75 | 0.63 | 0.55 | |
绩效收费 | 建设工程 | 核增额、核减额 | 5.00 | ||||||||||
10.1 | 造价咨询分项服务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制定造价控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工程预付款和期中结算及其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及汇总过程分阶段工程结算,配合完成竣工结算,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 建设工程 | 预算价 | 1.44 | 1.32 | 1.20 | 1.08 | 0.84 | 0.72 | 0.60 | 0.5 | |
绩效收费 | 建设工程 | 核增额、核减额 | 5% | ||||||||||
10.2 | 招标文件审核、投标文件分析、施工阶段风险分析、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 建设工程 | 概算价 | 0.30 | 0.28 | 0.25 | 0.23 | 0.18 | 0.15 | 0.13 | 0.11 | ||
10.3 | 合同管理(包括与造价相关内容的合同分析、合同交底) | 建设工程 | 合同价 | 0.23 | 0.21 | 0.19 | 0.17 | 0.13 | 0.11 | 0.09 | 0.08 | ||
10.4 | 工程进度款审核(含预付款、安全费) | 建设工程 | 合同价 | 0.38 | 0.34 | 0.31 | 0.28 | 0.22 | 0.19 | 0.16 | 0.14 | ||
10.5 |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含变更预评估、变更价款审核等)、动态管理、工程索赔管理 | 建设工程 | 送审价 | 0.45 | 0.41 | 0.38 | 0.34 | 0.26 | 0.23 | 0.19 | 0.17 | ||
10.6 | 分段结算(基本费) | 建设工程 | 送审价 | 0.36 | 0.33 | 0.29 | 0.25 | 0.24 | 0.20 | 0.15 | 0.15 | ||
10.7 | 分段结算(绩效收费) | 建设工程 | 核增额及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 | 5.00 | |||||||||
10.8 | 材料(设备)询价 | 建设工程 | 送审价 | 2.00 | 1.20 | 1.00 | 0.80 | 0.50 | 0.30 | 0.22 | 0.10 | ||
10.9 | 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编制(或审核)、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 建设工程 | 结算价 | 0.38 | 0.34 | 0.31 | 0.28 | 0.22 | 0.19 | 0.16 | 0.14 | ||
11 | 工程结算复审 | 依据发承包合同及变更文件等,复审工程结算造价。 | 基本收费 | 送审价 | 0.42 | 0.38 | 0.33 | 0.29 | 0.24 | 0.20 | 0.15 | 0.15 | |
绩效收费 | 核减额 | 10.00 | |||||||||||
12 | 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 适用于单独委托计算钢筋及预埋件。 | 建设工程 | 确认吨数 | 10元 / 吨 | ||||||||
13 | 工程造价鉴定 | 司法仲裁委托的对纠纷项目的工程造价以及由此延伸而引起的经济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 | 建设工程 | 鉴定金额 | 司法仲裁委托的工程造价鉴定收费标准详见附表1(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部分鉴定项目协商收费参考意见》浙高法鉴【2004】11号的要求)。 | ||||||||
14 | 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定量) | 对履行建设工程及建设工程相关的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涉及造价及财产性权益的纠纷的调解。 | 建设工程 | 争议金额 | 参照司法仲裁鉴定收费 | ||||||||
15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计时收费,适用于按人员出勤形式委托的零星造价咨询服务。 | 建设工程 | 元/小时 | 800-1000元 / 小时 | ||||||||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450-700元 / 小时 | ||||||||||||
说明: 1.本收费标准实行“谁委托谁付费”原则,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要求。 2.单项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以出具的单个报告为准)。 3.全过程造价咨询、投资估算及设计概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基数,不包括土地使用费。 4.本收费标准采用差额累进递减收费,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可参照执行,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单价核实调整等计入核减(增)额。 6.对于精装修、仿古建筑、加固工程、安装等专业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可以按照实际工程的专业种类和难易程度,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合理上浮,原则上不超过20%。 7.工程主材、设备无论是否计入控制价、结算价等,均应计入取费基数。合同包干价的签证变更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 8.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图工程预算时,因委托人引起的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受托人工作量增加的,增加相应费用。 9.编制或审核施工图工程预算时,发生复核情形的,按照编制或审核招标控制价的费用计算。 10.全过程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方案优化、各类招标代理、驻场人员费用。 1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中,若需人员驻场工作,相应增加补贴30000-60000元/人月(具体金额根据驻场人员的综合工作能力决定,包括资格证书等级、职称等级、实操水平等),异地差旅费另行约定。 12.关于室外附属工程(如景观园林、室外给排水、室外道路等)单独安装项目等结算审核费用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相应提高收费标准。 13.本收费标准不含BIM 建模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 |||||||||||||
附表1 | |||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收费指引 | |||
序号 | 造价争议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 |
1 | 500以内 | 0.7 | |
2 | 1000以内 | 0.6 | |
3 | 2000以内 | 0.5 | |
4 | 5000以内 | 0.4 | |
5 | 10000以内 | 0.3 | |
6 | 10000以上 | 0.2 | |
备注: 1.基本鉴定费的起点(最低收费)5000元;累进递减计取收费。 2.其他费用:(以基本鉴定费为基数) 本县(市、区)内及市辖区间为5%;市辖县(市)间为5-10%; 省辖市间为10-15%;省外为10-20%。 3.难度系数:为基本鉴定费的30%以内。 | |||
附表2 | ||||
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收费指引 | ||||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 争议标的额度 | 法院诉讼收费标准 | 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收费标准 | |
法院委派 | 自行申请 | |||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 | 每件交纳50元 | 每件25元 | 每件7000元 | |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按照2.5%交纳 | 按照1.25%交纳 | ||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 按照2%交纳 | 按照1%交纳 | ||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 按照1.5%交纳 | 按照0.75%交纳 | ||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1%交纳 | 按照0.5%交纳 | ||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9%交纳 | 按照0.45%交纳 | 按照0.45%交纳 | |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8%交纳 | 按照0.4%交纳 | 按照0.4%交纳 | |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7%交纳 | 按照0.35%交纳 | 按照0.35%交纳 | |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6%交纳 | 按照0.3%交纳 | 按照0.3%交纳 | |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 按照0.5%交纳 | 按照0.25%交纳 | 按照0.25%交纳 | |
注:法院诉讼收费标准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的规定 |